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移動網路新服務掀起反廣告思潮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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做為商品社會的一種現象,廣告是不可避免的存在。它散佈在城市的每一個角落,充斥於不同大小的螢幕之上。技術的發展使得廣告能夠以最快的速度到達最多的人群,與電視廣告相伴成長的我們,在購買商品時候做出的決定,可能難逃廣告給予的心理暗示。

移動網路時代似乎給了廣告更多的機會,畢竟,現在每個人隨身都有一個廣告推送器。但是,這個看似無比廣闊的機會,也是難以把握的。如果說電視廣告能夠在同一時刻對千萬人進行心理暗示的話,在移動互聯網上則是不可能的。由於移動設備的特性,應用已經取代網頁,成為人們消費內容的主要方式,而隨著人們對內容消費體驗的重視,加上微支付的發展,現在有了更多拋棄廣告的理由和可能性。可以說,在移動網路時代,廣告商反而顯得難以施展。

移動網路的這種趨勢,正在影響新生的網路服務。BuzzFeed 網站的 John Herrman 提到了最近的幾個新興網路服務,它們都是從本質上反對廣告的。其中以 App.net 最為明顯,它明確宣佈「我們在構建一個即時的社交服務,其中用戶和開發者是第一位的,而不是廣告商」。這是因為他們認為「以廣告支援的社交服務與用戶及開發者的利益是一貫的、各種各樣的不協調,必須要去改變它」。

Twitter 似乎是一個證明。當 Twitter 開始試圖以廣告盈利的時候,它與第三方用戶端就開始了各種衝突,而最近的摩擦更是激烈,這最終也會損害用戶的選擇權。App.net 正是在這個時候出現,給了人們一個新的許諾:無廣告的收費服務。

John Herrman 認為這將是網路的一個趨勢,「每一個博客都是 Daring Fireball,每一個帖子都像是 Instapaper,每一場爭論都將由正確的領導者帶領,在這裡廣告被視為比 Spam 還要糟糕的東西」。不過,他懷疑這些服務是否能盈利。

The Brooks Reviews 網站 Ben Brooks 認為 John Herrman 指出的正是網路上一個強有力的趨勢:廣告是邪惡的。這是今天網路上許多內容提供者的願望和想法。

不過,問題總有另一面。不可否認的是,廣告為許多人討厭,但是它提供了免費享受內容的可能性。對於許多人來說,這或許是比用戶體驗更重要的東西。另外,商業社會裡,每個人其實都在提供商品或服務,也就和邪惡的廣告利益相連。

最近,曾在 Foursquare 工作的 Tristan Walker 在接受 Fastcompany 採訪的時候,談到了廣告如何和社交平臺結合的問題。Tristan Walker 認為,社交平臺需要理解廣告如何適應自己的產品。Foursquare 最大的願景是使世界成為一個可探索的有趣地方,因此,他們選擇的是能夠和融入 Foursquare 服務的合作商。這樣的話,人們會感覺廠商的產品與 Foursquare 服務是一致的,而不是一種推銷。

如果說去除廣告的收費模式是一種互聯網趨勢的話,Tristan Walker 指出的恰好是另一種趨勢,而且更加可行,並照顧到更多人的利益以及商業設備的法則。解決各種不協調的方式,可能不在於如何消除廣告,而在於如何改變廣告的形態,使其成為一種真正有用的資訊,而不是敲門上來的推銷。它應該更準確,更針對性,更有益、更個性化。它應該不像廣告,而是一種幫助。從這方面來說,Google Now 這樣的智慧助手或許是更有潛力的廣告平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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